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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标的”关系“大民生”!武陟县法院持续开展“豫剑执行--小标的案件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

转载 绑定手机2024/09/24 09:37:30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微信公众号 作者:武陟法院 2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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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剑执行--小标的案件


每一起小标的案件的背后,都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。为有效提升执行质效,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2024年9月21日周六早晨6时,武陟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展“豫剑执行--小标的案件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,武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施文星,副院长田敏和执行局局长吕洪涛分别带队,兵分两路,重拳出击失信被执行人。

执行过程中,在施院长的指挥下,执行干警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执行措施,依法打击逃避执行、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,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和高压态势,同时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全过程,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耐心劝导、释法明理,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,切实将当事人的“纸上权益”变成“真金白银”。

被执行人郭某某长期躲避法院执行,在此次行动中,施院长果断部署,安排干警在郭某某所在村的村口严密把守,并通过耐心询问周围村民,打听出被执行人姑姑的住所。随后,干警们迅速出击,成功将郭某某拘传,彰显了法院坚决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的决心和力度,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。侯某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,标的额为22140元。因在前期执行过程中,侯某某消极履行法律义务,法院将其列为此次行动执行对象之一。行动中,干警们依法对侯某某住所展开搜查,并将其强制拘传。

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4人,警车6辆,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0名。执行完毕5件,和解2件,司法拘留3人,执行到位金额29万元。依法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地4处,搜出现金700元。民有所盼,执有所为。在下一步工作中,武陟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“如我在执”理念,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在涉民生、小标的案件执行上持续发力,通过教育引导、强制执行相结合等方式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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